• RainbowSoft Studio Z-Blog
  • RainbowSoft Studio Z-Blog
  • 本站支持WAP訪問
  • 訂閱本站的 RSS 2.0 新聞聚合
Tel:0755-86193667    86193647
Name:Summer _ QQ:1622982    514032062
E_mail:rhtimes@163.com
CRT Group Design(hk) Co.LTD. 人和時代集團(香港)有限公司






什么是企業logo的最終價值與意義?

Post by rhtimes, 2013-7-2, Views:
企業logo存在的最終價值或意義,在于促進顧客的實際購買,并維持和鞏固這種交易關系,起到促進顧客建立對企業logo的高度忠誠。我們知道,產品的交換是一個契約,以企業logo為媒介的交換也是如此。但是,以企業形象logo為媒介的交換如果與一般產品交換是一樣的契約,那么,企業為什么還會如此積極努力地去建設品牌呢?因此,必須區分企業品牌交換關系與一般產品交換關系的區別。我們認為,這種區別就是:企業品牌交換所建立和形成的是“關系性契約”。
為了理解這一說法,我們簡要介紹一下“關系性契約”的理論。
“關系性契約”理論是美國法學家麥克尼爾(Maklner,1994)提出來的。他認為對契約的分析,不應僅僅局限在法律意義和純粹法律問題的范圍內,必須跳出法律的局限,從社會學的角度認識和理解法律上的問題。他認為:“契約是與有關規劃將來交換的過程的關系人之間的各種關系。”他把自己所理解的這種“契約”叫做“關系性契約”,即在當事人之間,除了物品交換關系之外,還存在種種其他的社會關系,而且這些關系本身就構成“契約”的實際內容。“關系性契約”的特點是:

(1)“關系性契約”是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包括法律關系在內的各種社會關系的總和,法律關系是契約關系的基礎,但不是全部。
(2)“關系性契約”著眼于未來,尋求未來的合作。因此它體現的是未來交換過程中當事人之間的關系。
(3)由于“關系性契約”強調未來的合作,是一個持續的過程,而未來又充滿不確定性,因此,關系性契約對未來的規劃是不全面的。而且在關系性契約中,當事人的承諾也沒有絕對的約束力。
(4)在關系性契約中,雙方既有分別承擔的利益與風險,又有共同承擔的利益與風險,即雙方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利益共同體。
麥克尼爾的“關系性契約”理論,有助于我們分析和認識企業品牌關系內涵。企業品牌是一種“關系性契約”,這是企業品牌關系的核心特征。而企業logo設計關系的這一本質特征,正是建立企業logo產權關系。
企業品牌是一種“關系性契約”,因此,在企業與顧客之間存在一定的權利義務關系。企業創建品牌形象logo的目的是獲得顧客對企業logo設計符號識別的忠誠,以此建立長期穩定的交易關系。為此,企業必須滿足顧客的要求:顧客有權要求企業實施一系列對其有利的行為,而企業則有責任和義務按顧客要求行事。企業品牌產權就是指顧客所擁有的這種權利,這種權利義務關系是企業logo設計的實質。
 
(注明:轉載請注明來源于人和時代VI設計 http://www.hztltxyl.com )

說明:本設計百科內容來源于網絡,僅供學習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如有侵犯版權,或者錯誤,請與我聯系,我會及時處理!謝謝。
Tags: logo設計 企業logo 
分類:品牌策劃 | 評論:0 | 引用:0 | 點擊這里獲取該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 | 獲取流量
上一篇:形象標志在市場區域的分布之二!
下一篇:如何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形象競爭?

或許你還對下面的文章感興趣

Comments

發表評論:

◎歡迎參與討論,請在這里發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觀點。

Last Comments

Guest

亚洲精品在线观看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