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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加強企業品牌形象優勢?

Post by rhtimes, 2014-1-13, Views:
如何加強企業品牌形象優勢?
品牌是市場競爭的終結者。如果擊倒競爭對手的品牌,對手就必須魂潰而形亡,競爭告終。
通過一切方式消滅、打擊、減弱對手的品牌是企業最重要的品牌形象設計競爭戰略目標。其中,消滅它,就是終結它;打擊它,就是使它走向終結;減弱它,就是讓它等于終結。
既然品牌有這么重要的市場意義,就更有理由來加強企業品牌形象設計的優勢建設。依靠品牌形象設計的強勢力量,企業在競爭中就可以事半而功倍。

強勢品牌淘汰劣勢品牌,優勝劣汰是一種范疇極廣的規律,這種規律也適用于市場。品牌一旦形成優勢,自然就生成了一股市場強勢力量,在強大的品牌形象設計優勢之下,劣勢者不斷遭受排擠。無論是消費者,還是經營者,都會情不自禁地站在優勢者一邊,劣勢者只好倒退。以1993年為例,中國有270個空調生產廠家,春蘭空調卻占據市場30%的份額;當時中國有250個電腦整機制造商,聯想電腦就據了35%的市場;當時有中國有1200多個制鞋廠,雙星鞋卻占有10%的市場。這些數字皆表明,強勢的大品牌一直在壓迫著劣勢的小品牌,其競爭趨勢是最終把劣勢品牌淘汰出局。
強勢品牌的倍增能力:品牌擁有優勢,在市場競爭中就會擁有倍增的能量。“馬太效應”再一資助闡明“越擁有的就越有,越沒有的就越沒有”。如果一般品牌之間的競爭力量是1:1的話,則一般品牌面對的強勢品牌,雙方的競爭力量將一下子變成1:10。在強勢品牌面前,一般品牌毫無競爭力可言。品牌一旦進化到核心強勢行列,具有名牌的效能,其競爭力量一定會倍增,繼之,其“品牌效能”也會隨之提高。以1992年至1994年為例,這期間我國產品的百元銷售利稅為10.96元人民幣,而1995年的著名品牌的百元銷售利稅平均達到22.62元,即是前者的2.06倍。從每1元人民幣固定資產創造的銷售收入上看,我國企業平均為1.47元,而著名品牌平均為3.33元,即是前者的2.26倍。由此可見,強勢品牌不僅使競爭力量倍增,也同時使銷售效益倍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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